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审核人: 编辑:向文容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鄂教外办函(2021)6号《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港澳台办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为组织好我校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推荐工作,现将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 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 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资格及限额

1.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青年科学奖、“教育教学奖”候选人各1人。

2.请各教学院积极组织申报,择优向学校推荐候选人,每个教学院可推荐青年科学奖和教育教学奖各1人参加校内遴选。

三、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1.请各教学院被推荐人认真阅读《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附件1),按照要求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表》(附件2)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表》(附件3),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2.请于5月22日将完整推荐书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推荐人选,上报教育厅。

四、网上申报

省教育厅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推荐候选人再凭省教育厅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kjpj.cutech.edu.cn/fytef),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操作手册》,在线完成填报。

联系人:李莉、周程;

联系电话:0714-6376930;0714-6350162

电子邮箱:119146237@qq.com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港澳台办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附件2: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学院青年科学家推荐书

附件3: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学院教育教学奖推荐书

港澳台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