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公共文化研究中心2023年度科研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与结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审核人:王定兴 编辑:向文容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文化重要论述的精神,进一步凝智聚力不断提升公共文化研究水平,持续推进公共文化研究,更好服务学校人才培养和地方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经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公共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设立2023年度科研开放基金项目,并受理2020-2022年已立项项目的结题评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科研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立项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在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科研创新能力。重点项目申报者一般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

2.同一申报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年度课题,在本中心已立项未结项的申报人不能申报。已形成相关前期研究成果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者,可以优先予以立项。

3.本年度开放基金项目拟定了《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公共文化研究中心科研开放基金项目指南(2023)》(见附件1)。项目申请人应根据《课题指南》列出的研究范围和选题,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和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注意选题与公共文化研究的关联性。

4.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应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学术基础、前期成果或调研经历,并能按期完成相关研究工作。项目团队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中必须有学生参与项目的研究工作。

5.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时或研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告知所在单位进行处理并取消该项目和追回项目经费。

二)资助方式和结题要求

1.本年度开放基金立项资助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1.5-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0.6-1万元。

2.本开放基金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结题,应提前3个月报中心审批,最长不超过3年,超过3年的项目将自动取消。

3.重点项目的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任意一项:(1)公开出版著作1部;(2)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头版专论、理论版发表文章1篇;(4)以本中心署名的纵向项目获批省部级教科研项目1项;(5)研究成果被省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省委省政府部门实质性采纳1篇;(6)研究成果被《成果要报》《大学智库专刊》收录1篇;(7)以本中心署名主办或承办全国性学术会议1次,并受邀讲学或学术报告1次。

一般项目的结题须满足以下条件任意一项:(1)在CSSCI扩展版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一般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2)在《中国教育报》《湖北日报》、全国性行业报刊头版专论、理论版发表文章1篇;(3)以本中心署名的纵向项目获批厅局级教科研项目1项;(4)研究成果被所属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肯定性批示,所属市州党委政府部门实质性采纳1篇;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实质性采纳并推广1篇;或规上企业实质性采纳并取得经济效益1篇;(5)研究成果被《湖北教育简报-智库专版》收录1篇;(6)以本中心署名面向社会举办的有影响力的讲座、培训、演出、参观等活动3次。

4.项目成果的认定依据湖北理工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5.项目资助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立项人研究成果经本中心审核确认后,提供相关费用支出票据,据实向学校计财处报销(不超过资助限额)。

6.本开放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成果(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专利等)公开出版、发表或申请奖励时,必须注明“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公共文化研究中心项目资助(用英文发表/出版的研究成果应注明:Supported by the Public Culture Research Center of the Key Research Bas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of Universities in Hubei Province。)”字样及项目编号。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公共文化研究中心科研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和《公共文化研究中心科研开放基金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3),将纸质版申报书(需签字盖章)一式三份于2023年11月1日前报送至湖北理工学院公共文化研究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姓名 +重点/一般+项目申报”,如:张三一般项目申报)发送至公共文化研究中心邮箱(GGWH2019@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本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组织本中心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以学校正式行文形式公布立项名单及经费资助情况。

二、2023年度科研开放基金项目验收结题

(一)结题范围

2020-2022年已立项的未结题项目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申请

已完成立项申请书各项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纸质档和电子档结题材料。

2.组织推荐评审

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交由公共文化研究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提交至公共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

3.组织专家评审

公共文化研究中心组织5-7名专家对本次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以学校正式行文形式公布结题项目名单。

(三)结题材料(纸质及电子档)

1.项目立项申报书

2.结题报告

3.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已出版专著、科研奖励证书、采纳证明、申请或授权专利等。(注: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本中心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4.纸质材料装订顺序:

①公共文化研究中心项目结题材料封面及目录(见附件4)

②公共文化研究中心项目立项申报书

③公共文化研究中心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5)

④公共文化研究中心项目成果扫描件(PDF格式)

5.电子文档要求:建立个人文件夹,命名为“姓名+项目编号+重点/一般结题”(如“张三2020GKY01Y公共文化结题”)。

(四)时间要求

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1月1日前将纸质文档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报送至公共文化研究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GGWH2019@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中期检查与延期结题

1.2020年立项未结题项目今年必须申报结题,2019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项目取消立项资格不予结题。

2.2021年立项的各级项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公共文化研究中心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见附件6),经公共文化研究中心审核批准后,可适当延长研究时间,延长期不超过一年。

3.2022年立项未结题的各级项目需接受今年的中期检查,需上报《公共文化研究中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7)。

报送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湖北理工学院公共文化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楼302室)

邮政编码:435003

联系人:张容

电 话:18972773829

E—mail:GGWH2019@163.com

附件1:公共文化研究中心科研开放基金项目指南(2023)

附件2:公共文化研究中心科研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3:公共文化研究中心科研开放基金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附件4:公共文化研究中心科研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材料封面及目录

附件5:公共文化研究中心科研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2023版)

附件6:公共文化研究中心科研开放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附件7:公共文化研究中心科研开放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湖北理工学院公共文化研究中心

2023年9月28日